中纪委发文点名「讲课费」问题,一药企书面承认推广会议未举办,属虚开发票→

2025-06-20 10: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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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纪委发文,直接点名「讲课费」问题

来源:医药代表

近日,医药行业合规监管持续收紧,多个领域均释放出强烈信号。

从商业合规案例来看,A公司作为药品销售企业,为获取交易机会,与B基金会签订科研项目定向捐赠协议,指定甲某、乙某、丙某3名客户医院医生为具体受益人。为达成A公司的定向捐赠目的,B基金会并未按流程公开发布项目征集通知,而是由上述3名医生依照A公司授意提交项目申报材料。最终,三人作为唯一申请人,获得300万余元定向捐赠。这一行为已构成商业贿赂。按照最新禁止性规定,医药企业严禁在捐赠协议或实际操作中,指定具体医疗机构、科室或个人作为受益人,借此变相输送利益,以谋求市场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可见通过基金会渠道进行利益输送的行为已不合规。

与此同时,行业学协会的三方监管也日趋严格。某基金会在推进会上明确表示,自即日起,严禁以基金会公益项目、培训活动等为媒介,向医疗机构及工作人员输送不当利益、谋取个人私利等违法违纪行为,并停止举办社会服务类会议、培训业务,终止相关活动。中国初级卫生保健基金会在“以案促改廉洁从业工作推进会”上强调,将全面启动健全完善管理制度、加强廉洁风险防控的整改落实工作。该基金会将严格执行国家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相关规定,坚决杜绝以公益项目、会议培训活动为媒介,向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输送不当利益、谋取个人私利等违纪违法行为,针对现存风险隐患,制定并落实针对性整改措施 。

此外,今年中纪委发布的《严肃查处违规受礼行为》一文,直接点名医药行业“讲课费”问题,将“以讲课费名义收受礼品礼金”列为重点整治对象,并划出三条红线:假借学术活动输送利益、虚增讲课频次及金额、向监管对象变相赠礼,进一步强化了医药领域的监管力度。


取得CSO虚开发票,药企书面承认没有举行推广会议

来源:重庆税务

重庆某医药有限公司取得CSO虚开会议发票被罚,其向税务书面承认没有实际举行重庆片区临床推广会议,和CSO也没有真实的经济业务。

处罚信息显示:你单位取得重庆xxx商务信息咨询事务所虚开的增值税普通发票5份(开票时间:2017年9月30日、2017年11月29日,发票代码:5000172320,发票号码:13293544-13293547、13293549,开票品目:会议服务,价税合计381,221.00元),计入销售费用381,221.00在2017年度企业所得税纳税申报时扣除。你单位书面承认并没有实际举行上述发票相应的曲克卢丁脑蛋白水解物注射液、门冬氨酸钾注射液和注射用核黄素磷酸纳的重庆片区临床推广会议,与重庆xxx商务信息咨询事务所没有真实的经济业务,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010年第587号)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二项,属于虚开发票行为。处罚款50,0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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