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药代表按开药量给与回扣,涉嫌行贿药企被罚

2025-04-09 09:57

医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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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广东省阳江市市监局公布4起民生领域反不正当竞争典型案例,其中包括广东某药业集团有限公司商业贿赂案,该药业集团安排医药代表到三家医院进行药品推广,并按医生开药量给予回扣。

通报显示,上述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

根据线索,阳东区市场监管局对广东某药业集团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涉嫌在药品销售中给予回扣行为进行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为谋取竞争优势和不正当利益,安排医药代表到A、B、C三家医院进行药品推广,并按医生开药量给予回扣。2018年至2021年,当事人的医药代表共给予上述三家医院中23名医生药品回扣费6万余元。当事人的行为不仅破坏了医药市场的公平竞争秩序,阻碍医药行业的健康发展,还加重了患者负担,损害医疗服务质量。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一款的规定,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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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阳江市4起典型案例中还包括阳江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虚假宣传案

根据线索,市市场监管局对阳江某医疗器械有限公司(下称当事人)涉嫌对商品作虚假的商业宣传行为进行调查。

经查明,当事人领有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主要从事氧吧经营、日常用品和食品销售。当事人在经营场所内放置10台“医用分子筛氧机”,提供给到店的老年人消费者免费体验。在消费者体验过程中,通过播放PPT、视频等形式宣传其店内产品,其中包含“山药牛髓粉(固体饮料)”。在视频中,当事人宣称“山药牛髓粉(固体饮料)”能预防和治疗疾病,从而引诱消费者购买。实际上,“山药牛髓粉(固体饮料)”只是一种普通食品,当事人也无法提供其能预防和治疗疾病的相关证明材料。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第八条第一款的规定,构成了对商品作虚假的商业宣传的违法行为,市场监管局依法对其作出行政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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阳江市市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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