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知名代理机构贿赂商标局国家工作人员129万,构成单位行贿罪

2025-02-10 09:47

商业贿赂

详细内容

根据山东省威海市文登区人民法院刑事判决书[(2023)鲁1003刑初31号]认定:

2013-2021年,中技细软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王波涛,请托从事商标审查业务的国家工作人员王康,在商标审查、商标信息查询等方面为该公司提供帮助,多次给予王康好处费129.704万元。


案情概览

2013-2021年,中技细软公司原法定代表人王波涛,请托从事商标审查业务的国家工作人员王康,在商标审查、商标信息查询等方面为该公司提供帮助,多次给予王康好处费129.704万元。

王康身为国家工作人员,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及利用本人职权形成的便利条件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为掩饰、隐瞒受贿犯罪所得来源和性质,通过转账、换取现金的方式转移资金,其行为分别构成受贿罪、洗钱罪。


到底是哪一家这么Niu Bi

中技细软(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为谋取不正当利益而行贿,王波涛系对单位实施行贿犯罪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行为已构成单位行贿罪。中技细软(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判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中技细软(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违法所得13.8268万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综上,当事人中技细软(北京)知识产权代理有限公司涉嫌经营者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
640.png

警示意义

各行各业都有一些人不遵守市场的规矩,让我们这些老老实实兢兢业业做业务的人举步维艰。希望我们网友,同行不要效仿,否则可能会面临牢狱之灾。本案的查处,不仅有力震慑了不良代理行为,彰显了从严整治代理的决心,还为理行业的规范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执法保障,是正向引导推动代理机构合法规范经营、优化营商环境的有力举措。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

第七条第一款第三项

第七条 经营者不得采用财物或者其他手段贿赂下列单位或者个人,以谋取交易机会或者竞争优势:(三)利用职权或者影响力影响交易的单位或者个人。


第十九条 经营者违反本法第七条规定贿赂他人的,由监督检查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处十万元以上三百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

来源:小理司校尉

评论列表(0)
暂无提问

发表提问 取消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