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案例看医药企业合规:宴请、礼品与商业贿赂

2024-07-24 14:36

合规

详细内容

在医药行业的市场拓展和产品维护过程中,企业为了增加交易机会或提升销售业绩,有时会向医生提供超出常规标准的款待,包括交通、住宿和宴请等,这可能带来商业贿赂的风险。一般来说,企业出于合法的业务目的向医生提供适度的款待,或在节日期间赠送价值不高的礼物,是可以接受的商业行为。然而,如果这些行为与获取交易机会或形成不正当的竞争优势有关,就可能引发严重的商业风险。

  • 药企通过宴请医护人员获取交易机会

行政处罚:罚款90万元

江西某贸易公司为了获取更多的交易机会,使相关医疗器械使用单位的医护人员在手术过程中更多地选择使用其经营的医疗器械,宴请相关医护人员。据查,自2021年4月5日至2022年3月23日间,江西某贸易公司宴请交易相对方医护人员的费用为123632元。尽管无法准确计算该公司通过此行为所获得的非法收益,但其行为已被监管机构明确界定为商业贿赂。因此,该公司被处以高达50万元的罚款。

  • 药企为提高销售业绩免费为医生提供礼品、简餐以及旅游

行政处罚:没收违法所得138万元,罚款200万元

某医药公司在市场开发、日常产品维护工作中,为增进与医生的沟通和感情联络,提升销售业绩,同意员工在医院科室(院内)会时向相关医生介绍推广产品时,向公司申请不超过 100 元/人的礼品、水果、零食等,或为医生购买工作简餐。某医药公司的行为旨在排挤其它竞争对手,达到提升销售业绩的目的,违反《反不正当竞争法》的相关规定,构成商业贿赂。另外,为了获得竞争优势,提高销售业绩,某医药公司还在组织相关医院医生参加学术会议期间组织医生旅游。综合以上商业贿赂行为,执法机构对海南某医药公司作出没收违法所得138余万元,罚款200万元的行政处罚。

  • 药企在营销活动中宴请交易对象、向交易对象送礼

行政处罚:罚款20万元

广州某设备公司系“放疗定位膜”等医疗器械产品的生产企业,其通过其下级经销商将产品销售给医疗机构。当医疗机构向经销商提出需要进一步了解产品性能和使用方法时,经销商会要求广州某设备公司派员作为厂家代表陪同经销商到医疗机构去具体介绍讲解。2022年至2023年期间,广州某设备公司在产品介绍等营销活动中,多次发生邀请交易对象工作人员参加宴请、赠送礼品等行为。该行为违反了《反不正当竞争法》第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属于商业贿赂行为,被当地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以20万元的罚款。

互相宴请招待以及赠予或接受商务礼品虽然是我国商业行为中较为常见的活动,但因为医商关系的特殊性,我国医药医疗领域反腐法律政策对医商交往的要求严格而清晰。《药品管理法》规定禁止医药企业或代理人以任何名义给予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财物和不正当利益,禁止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收受医药企业或代理人给予的财物和不正当利益;《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第九条明确严禁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参加其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2024年纠正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工作要点》明确将以“站台式讲课”“餐桌式会议”等为切入点,坚持“风腐一体”治理,深入整治接受医药企业变相利益输送的行为。在这样的法律法规政策背景下,医药企业对医疗机构工作人员以任何名义安排的宴请和赠送礼品都失去正当性甚至合法性基础。

那么,宴请或赠礼应该如何合规呢?核心的一点就是,不能与不正当的商业利益挂钩。

以赠送礼品为例,按照商业惯例,可以提供带有企业logo即带有广告属性的品牌提示物,如签字笔、笔记本等,但不得提供“礼品”,如购物卡、加油卡等非实体卡券以及奢侈品、烟酒、保健品、电子设备等私人属性的物品。需要注意的是,听诊器、手术手套、血压计等应由医疗机构自行承担费用的工作物品不宜作为赠品;礼品金额应控制在合理范围内,一般不得超过200元,同时要注意一定时期向同一医生赠送品牌提示物的累积金额;赠送礼品应当以明示公开的方式进行,并按照财务会计准则如实记入企业财务账册。但是,随着医药行业反腐倡廉的力度加大,一些医院也发通知要求医务人员不使用带有医药企业logo的物品,以避免潜在的利益冲突。因此,赠送品牌提示物的行为,医药企业应保持高度谨慎的态度

作者简介


李莹律师 江苏圣典律师事务所 企业合规中心主任

来源:合规周知 李莹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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