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名药企讲课费违规,被罚没400万

2024-07-03 13:53

医药

详细内容

近日,某知名药企因讲课费违规被罚没400万。

处罚决定书显示,被处罚的主要问题有:

  • 向讲课医生提供课件
  • 课件的主要内容是介绍药品的适应症及与其他竞品的比较优势
  • 部分会议无法证明真实召开

去年至今,讲课费清退就一直在进行,很多药企停止了讲课费的支付。
为规范讲课费的支付,业内也流传卫健委发布的讲课费规范:《关于印发医务人员学术讲课取酬的工作提示的通知》(国卫办医急函【2023】469号),也医院层面发布的文件地方卫健机构发文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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处罚决定书显示的违法事实:

本局认为,当事人组织学术活动,邀请医生参加科室会和线上会议,给医生支付劳务费,活动过程中向讲课医生提供课件,课件的主要内容是介绍药品的适应症及与其他竞品的比较优势,且部分会议当事人无法证明真实召开。没有真正达到学术推广的意义和价值,主要目的是推介当事人销售的药品,达到销售药品的目的。同时当事人组织医生参加学术活动未经医生所在医院同意

市监局认定当事人上述行为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禁止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代理人以任何名义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药师等有关人员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禁止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药师等有关人员以任何名义收受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代理人给予的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规定,构成在药品销售中给予医生不正当利益的违法行为。

处罚内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一百四十一条第一款“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医疗机构在药品购销中给予、收受回扣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或者代理人给予使用其药品的医疗机构的负责人、药品采购人员、医师、药师等有关人员财物或者其他不正当利益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三十万以上三百万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药品上市许可持有人、药品生产企业、药品经营企业营业执照,并由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吊销药品批准证明文件、药品生产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的规定,市监局决定对当事人作出以下行政处罚:

1、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338.885万元;2、罚款人民币60万元。

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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