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卫健委发布行为规范,强调:严禁药械回扣!

2024-03-21 09:43

医药

详细内容

多地发文,药械回扣迎来强监管。

01
多地聚焦药械回扣
管理颗粒度再细化

近日,重庆卫健委发布《重庆市医疗机构工作人员行为规范》(简称《规范》),其中涉及到回扣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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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基本行为规范部分,文件指出:不得利用职务之便,索要、非法收受财物或者牟取其他不正当利益。严禁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

严禁参加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安排、组织或者支付费用的宴请或者旅游、健身、娱乐等活动安排。


近段时间以来,回扣问题在多个官方文件中被反复提到,且相应管理呈现出逐步细化的趋势。

2月,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健委发布《兵团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实施细则(试行)》,针对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提出九项准则,其中包括:

严禁接受药品、医疗设备、医疗器械、医用卫生材料等医疗产品生产、经营企业或者经销人员以任何名义、形式给予的回扣, 包括但不限于以药品、设备耗材等销售为条件的讲课费、科研经费、学术交流活动经费、差旅费等,现金、礼品卡、购物券等有价证券,论文发表便利、个人关系疏通等其他便利。

3月7日,河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医药生产经营企业防范商业贿赂行政指引》,公布了医药生产及经营企业对于医疗机构的贿赂行为方式,具体如下:

回扣问题也是近期大型医院巡查重点。国家卫健委办公厅发布的《关于印发大型医院巡查工作方案(2023-2026年度)的通知》中明确提到,围绕行风热点问题,重点巡查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医疗机构工作人员廉洁从业九项准则、全国医疗机构及其工作人员廉洁从业行动计划2021-2024年落实情况。


02

商业贿赂被严查

多部门合力反腐


2024年,医疗反腐脚步不停。在多个反腐文件中,“医药”“医疗”被多次提及。

3月18日,中纪委官网发布题为《持续保持惩治腐败高压态势》的评论文章,其中提到:要深化整治金融、国企、能源、烟草、医药、基建工程和招投标等权力集中、资金密集、资源富集领域的腐败。

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坚持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紧盯重点问题、重点领域、重点对象,紧盯新型腐败和隐性腐败,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全面巩固来之不易的压倒性胜利。

针对药械流通环节可能滋生出的腐败问题,多个部委先后行动,形成合围之势,不断拓展医疗反腐的深度和广度。

1月22日,国家卫健委召开委巡视工作会议暨委党组二十大后首轮巡视动员部署会。会议强调,紧盯权力和责任,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紧盯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坚定稳妥做好委党组巡视工作等。

1月25日,国家药监局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其中指出,要集中整治医药领域腐败,深挖细查药品案件背后的腐败线索,持续整治利用审批事项以权谋私问题。

2024年3月1日起,《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十二)》将正式施行。此次修改明确对一些严重行贿情形加大刑事追责力度,对犯行贿罪最高可判处无期徒刑。

修正案中提到:在生态环境、财政金融、安全生产、食品药品、防灾救灾、社会保障、教育、医疗等领域行贿,实施违法犯罪活动的将从重处罚。


目前,为期一年的医药领域腐败问题集中整治工作尚在进行中,青海、江西、广东等多地相继公开举报电话,征集医药领域涉嫌商业贿赂违法行为线索。从各地的通告来看,医药企业、医疗卫生机构,及与之相关联的经销商、医药推广公司、医药代表、相关工作人员的商业贿赂违法行为均在征集范围中。

反腐高压之下,从药械企业到医疗机构再到具体的医生、代表,都在经历更为完善且严格的监察管理。未来反腐败的深度广度还将不断拓展,具体到医药领域,反腐败也将步履不停,合规经营将成为企业的必然选择。


来源 | 赛柏蓝器械

撰文 | 阿廖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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