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案例看轻视合规付出的代价 | 反腐败与反商业贿赂

2023-05-31 14:09

合规管理

详细内容

- 案例一 -

反腐败机制缺位,供应链腐败造成企业损失超10亿人民币

【案情简介】

2018年8月,深圳市大疆创新科技有限公司(简称大疆科技)科技法务部接到匿名举报信,该信举报公司前员工伊丹勾结公司采购人员吕龙,通过其银行账户多次向吕龙输送巨额贿赂,并为供应商牟取利益。不久,大疆科技便向公安机关报案。2018年12月26日,吕龙在深圳被抓获。2019年1月10日,另一涉案人伊丹到公安机关接受调查。

据大疆采购腐败案判决书显示:2016年上半年,被告人吕龙(2015年至2018年7月期间系大疆科技采购部经理)与被告人伊丹(2015年2月至2016年5月期间系大疆科技采购部经理)商量后,由伊丹找威欣睿公司(大疆科技供应商)总经理林某索要好处费,林某经考虑后表示同意。林某安排公司会计林映美每月在收到大疆科技货款后随即按货款额的5%作为好处费,通过原公司员工“宿某艳”个人账号转款给伊丹。

经查,2016年7月至2018年8月间,威欣睿公司通过宿某艳账号转款3482288元人民币至伊丹账号,林某账号转款144500元至伊丹账号,共转账3626788元。吕龙利用其在采购部的职务便利,帮助威欣睿公司获得大量采购订单,威欣睿公司销售额从原来平均每月21.5万元飙升至每月364.8万元。伊丹合计转款139.12万元给吕龙,同期吕龙妻子李某农业银行、上海浦东发展银行个人账户有数百万现金存入。

在大疆科技2018年公布的一份《反腐败公告》中显示,因供应链腐败造成的损失保守估计有10亿人民币,涉及员工达45人以上。

【违规表现】

吕龙、伊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违规后果】

一审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吕龙、伊丹,利用职务上的便利,索取他人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巨大,其行为均已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故一审法院判决:被告人吕龙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被告人伊丹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

一审法院判决后,被告人吕龙及伊丹均提出上诉,二审法院经审理后查明,认定的事实与一审一致,因伊丹在二审期间继续有悔罪表现,并取得大疆公司谅解,依法可以从轻处罚。故二审法院判决维持上诉人吕龙的判决,对上诉人伊丹量刑部分进行改判,伊丹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六个月。

【合规建议】

大疆的教训是血淋淋的,造成企业消极腐败现象严重滋长和蔓延的原因也是多方面的,当前公司内部腐败已经成为了公司快速发展过程中的一大恶疾。之所以出现类似上述案例暴露出来的问题,实则是公司内部在反腐败上存在的重大缺陷、公司内部的管理和监督机制的无效运转导致的。

针对公司内部特别是这种供应链上导致的腐败问题,建议通过设立合规部门将合规的职能独立出来,建立覆盖事前、事中和事后的关于采购、供应链决策等流程的监督机制;企业内部还要设立和完善举报、投诉机制,接受和处理相关腐败的举报与投诉;同时强化采购团队建设,针对可能存在腐败的高风险岗位进行定期轮换,对采购人员进行廉洁诚信培训等。

 - 案例二 -
采取贿赂销售模式,企业构成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罪

【案情简介】

2013年7月,公安部统一组织指挥湖南长沙、上海和河南郑州等地公安机关对葛兰素史克(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葛兰素史克)部分高管严重经济犯罪依法立案侦查。

2014年5月,经历10个月的侦办,查明:2009年1月,犯罪嫌疑人马克锐就任犯罪嫌疑单位葛兰素史克处方药事业部总经理后,在犯罪嫌疑人张国维等人支持下,为了增加销售额,采取多种方式鼓励员工“轻合规,重销售”,强调“没有费用,就没有销量”的销售手段,先后组建和扩充了多个销售部门,将贿赂成本预先摊入药品成本,并组织部门在虚高药价条件下,向医院、医生、医疗机构、医药相关协会组织等医药销售相关部门及其所属人员大肆行贿,牟取非法所得数十亿元。

2014年9月19日,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对葛兰素史克和马克锐等人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案进行了不公开审理。

经法院查审理查明,被告单位葛兰素史克为扩大药品销量,谋取不正当利益,采取贿赂销售模式,以多种形式向全国多地医疗机构的从事医务工作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

被告人马克锐,张国维、梁宏、黄红、赵虹燕等公司高管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积极组织,推动、实施贿赂销售,被告单位及被告人的行为均构成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罪。

【违规表现】

葛兰素史克为扩大药品销量,谋取不正当利益,采取贿赂销售模式,以多种形式向全国多地医疗机构的从事医务工作的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数额巨大。

马克锐,张国维、梁宏、黄红、赵虹燕等公司高管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积极组织,推动、实施贿赂销售,单位及个人的行为均构成对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行贿罪。

【违规后果】

湖南省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对非国家工作人员行贿罪判处:

1.被告单位葛兰素史克罚金人民币30亿元;
2.判处被告人马克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并处驱逐出境;
3.判处被告人张国维有期徒刑三年,缓刑三年;
4.判处被告人梁宏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5.判处被告人赵虹燕有期徒刑二年,缓刑二年;
6.判处被告人黄红有期徒刑二年,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决定执行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

【合规建议】

企业文化是企业的灵魂。一流的企业,应有一流的企业文化体系先行。廉洁合规文化是企业海外经营行稳致远的前提。

培育廉洁合规文化就是在企业内部树立依法合规、廉洁自律的价值观,不断提升员工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要求、行业惯例、道德规范、公司规程的能力,营造风清气正、忠诚担当的文化氛围,形成全员合规、人人自律的企业内部环境,确保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落到实处,公司的各项经营决策依法合规。

 - 案例三 -
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构成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案情简介】

2016年7月至2017年8月,刘某南利用其在蚂蚁金服数娱中心担任商务经理,负责支付宝客户的准入、投诉管理的职务之便,为被告人吴某提供帮助,将吴某提供的本不能审核通过的公司得以审核通过,并为吴某提供的公司处理各类涉赌、涉诈投诉,在确实无法应对支付宝公司的检查时,通知吴某及时变更收付款主体。

吴某为表示感谢,将一张尾号3383招商银行卡送给被告人刘某南,2016年7月24日至2017年6月19日间,被告人吴某向该账户转账人民币共计372.9万元,上述款项被被告人刘某南刷卡消费和取现。

2017年4月至2017年7月,被告人刘某南为方某振提供帮助,将方某振提供的本不能审核通过的公司得以审核通过,并为其提供的公司处理各类涉赌、涉诈投诉,使相应公司能够正常使用支付宝进行收支,在确实无法应对支付宝公司的检查时,通知孙某冰等人及时变更收付款主体。方某振分三次送给被告人刘某南现金共计人民币1000万元。

最终,刘某南因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100万元。

【违规表现】

刘某南利用其在蚂蚁金服数娱中心担任商务经理,负责支付宝客户的准入、投诉管理的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帮助,将本不能审核通过的公司得以审核通过,并为他人处理各类涉赌、涉诈投诉,在确实无法应对支付宝公司的检查时,通知他人及时变更收付款主体,收受他人支付感谢费。刘某南已触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

【违规后果】

刘某南犯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一百万元。

【合规建议】

企业应做好相应的顶层设计,采取切实有效防范措施,加强内部人员监管,做好相应业务职责权限的制约监督机制,防止以权谋私。企业重要岗位人员要始终保持职业操守,提高法律风险意识,自觉抵制、远离诱惑。企业需为员工树立正确的企业文化,

例如,在企业内部纪律守则,聘用专业人员为员工提供广泛的伦理操守培训工作以及相应的法律教育,针对公司的高层管理者还应制定特殊的纪律守则。与同行业企业进行共建,提升整个行业圈子内部的廉洁文化建设,提高企业内腐败分子的违法成本。

作者:梁枫 岳久博 张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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