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国内企业“巨额罚单”案例

2023-01-28 09:47

合规管理

详细内容

2022年,合规领域快速发展的一年

企业合规领域依旧热闹

推陈出新的经营手段

层出不穷的合规

疯狂在法律边缘试探…

今天,一起来盘点企业收到的那些

“巨额合规罚单”

看看罚单背后的合规关注点

1、滴滴被罚80.26亿元


2022年夏天的另一件大新闻无疑是滴滴被罚80.26亿元,一年前的子弹最终击中标靶。

作为中国最大的网约车服务商,滴滴于2021年7月2日被网络安全审查。2022年7月21日,靴子落地。国家网信办依据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个人信息保护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处人民币80.26亿元罚款,对滴滴全球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CEO程维、总裁柳青各处人民币100万元罚款。

国家网信办相关负责人介绍,经查明,滴滴公司共存在16项违法事实,主要有8个方面:

一是违法收集用户手机相册中的截图信息1196.39万条;
二是过度收集用户剪切板信息、应用列表信息83.23亿条;
三是过度收集乘客人脸识别信息1.07亿条、年龄段信息5350.92万条、职业信息1633.56万条、亲情关系信息138.29万条、“家”和“公司”打车地址信息1.53亿条;
四是过度收集乘客评价代驾服务时、App后台运行时、手机连接桔视记录仪设备时的精准位置(经纬度)信息1.67亿条;
五是过度收集司机学历信息14.29万条,以明文形式存储司机身份证号信息5780.26万条;
六是在未明确告知乘客情况下分析乘客出行意图信息539.76亿条、常驻城市信息15.38亿条、异地商务/异地旅游信息3.04亿条;
七是在乘客使用顺风车服务时频繁索取无关的“电话权限”;
八是未准确、清晰说明用户设备信息等19项个人信息处理目的。

滴滴被罚事件,成为个人信息保护历程中一个重要的注脚。


2、银行机构2022年合计处罚金额达21.21亿


2022年银行机构共收到金融监管六司7543张罚单,合计处罚金额达21.21亿,非银机构共收到来自金融六司的4374张罚单,合计处罚金额5.89亿。

对于银行业而言,2022年信贷领域依然是处罚规范的重点领域,数据治理、数据报送配合监管方面处罚增多,此外涉及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的罚单也明显增多。

非银部门,从不同类型非银机构来看,保险机构无论罚单数量还是处罚金额均最多,共收到3000张罚单,合计处罚金额2.78亿。券商罚单数量排第二,共408张罚单。处罚金额排第二的是资管,合计处罚金额达6760.87万元。


3、知网被罚8760万元


2022年末最大的合规新闻落在了知网垄断案上,这家中国最具市场影响力的学术服务平台,近年来不断陷入垄断争议的漩涡。

2022年5月13日消息,市场监管总局根据前期核查,依法对知网涉嫌实施垄断行为立案调查。时隔半年,12月26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调查结果:2014年以来,知网滥用支配地位实施垄断行为,通过连续大幅提高服务价格、拆分数据库变相涨价等方式,实施了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其数据库服务的行为。对此市场监管总局作出处罚决定:责令知网停止独家合作行为,不得以不公平的高价销售数据库服务,并处以罚款8760万元。

值得关注的是,在市场监管总局不仅依法对知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而且监督知网消除违法行为后果,要求知网围绕解除独家合作、减轻用户负担、加强内部合规管理等方面进行全面整改。

知网垄断案反应出,推动平台经济高质量发展,不仅需要竞争和创新的良性互动,还需要更好地实现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的结合。同时也以典型案例的方式警醒市场主体要重视竞争合规工作,建立体系化的竞争合规机制。

合规,在数字化时代不再是口头表态,更应该是切实刻入企业管理中。而在当前的经济环境下,合规与发展如何平衡,是2023年需要回答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指出,“明年经济工作千头万绪,要从战略全局出发,从改善社会心理预期、提振发展信心入手,纲举目张做好工作”。这或许是最重要的前提。


4、麦趣尔被罚7315.1万元

8月22日,新疆昌吉州昌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布行政处罚决定书:经查,麦趣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在生产麦趣尔纯牛奶、纯牛奶的前处理环节中,将原奶导入存储罐过程中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该食品添加剂的成分为“INS 1520丙二醇97.3%、食品用香料2.2%、水0.5%”。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项之规定,构成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的行为。没收公司违法所得36万元,没收全部不合格纯牛奶产品,罚款7315.1万元。

《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案件调查期间,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对当事人生产的纯牛奶组织了抽检,在麦趣尔纯牛奶(200ml/盒)及纯牛奶(200ml/盒)产品中检出丙二醇,不符合 GB2760-2014《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添加剂使用标准》的要求,检验结论为不合格。

当事人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第三十四条第(四) 项之规定,构成超范围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的行为。

以上不合格纯牛奶产品货值金额共计5225071.48元,销售金额为4924542.68元,剩余不合格纯牛奶产品8413件。案发期间,当事人退赔金额4564387.80元,剩余金额360154.88元。

对当事人作没收违法所得360154.88元;没收全部不合格纯牛奶产品;罚款73151000.72元。另对当事人的法定代表人处罚款718642.62元;主要负责人乳业工厂厂长处罚款203792.81元;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常温生产车间主任处罚款328757.04元;直接责任人员配料员处罚款276634元。

5、百联优力公司被罚没6400万

11月18日,中国人民银行营业管理部发布的行政处罚信息显示,百联优力(北京)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百联优力”)存在4项违法行为类型,被警告,没收违法所得近3092.7万元,并被罚近3396.6万元,罚没合计近6489.3万元。据移动支付网了解,这次百联优力收到的第一张罚单。

具体来看,百联优力4项违法行为类型分别为:

1.未落实防范电信诈骗风险相关要求;
2.未落实商户实名制管理要求;
3.未落实商户结算管理要求;
4.未落实外包管理相关规定。

与此同时,百联优力法定代表人,对百联优力未落实防范电信诈骗风险相关要求、未落实商户实名制管理要求、未落实商户结算管理要求等3项违法事实负有责任,被警告,并被罚25万元。

6、士卓曼公司被行政处罚3400万元


2022年12月30日,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发布了士卓曼(北京)医疗器械贸易有限公司垄断协议案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士卓曼公司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固定转售价格、限定最低价格垄断协议的行为,责令其停止违法行为,并处以其2020年度销售额3%的罚款,共计人民币34,385,525.65元。

本次发布的处罚决定书中指出,本案涉及商品为士卓曼旗下的Ti SLA、Roxolid SLA(悦锆)等产品,属于口腔种植体(或称牙种植体、人工牙根),应用场景是通过外科手术将种植体植入口腔中缺口部位,从而保证上下颌骨的完整,即俗称“种牙”,为Ⅲ类医疗器械,准入门槛较高。

处罚决定书中还指出,士卓曼公司相关产品质量、适应症范围、种植成功率和稳定性在行业内处于领先水平,北京地区数据显示,涉案商品在部分口腔机构的用量占比高达 80%以上;与行业竞品相比在全国市场的销售量、销售额均处于前列,市场份额较高。

案件信息显示,本案中当事人为经营者,经销商为交易相对人。当事人在全国销售涉案商品时,均采用了转售模式,即通过55个一级经销商覆盖全国所有省份进行销售,当事人与经销商之间存在纵向上下游关系。

具体垄断行为方面,2018年9月至2021年6月期间,当事人以上游经营者的身份,参加经销商与大型DSO客户(连锁型民营口腔机构)的商谈,并在商谈中确定经销商转售涉案商品的价格,然后通过电子邮件、电话的方式将涉案商品销售价格传达给授权经销商执行,以此固定涉案商品的转售价格,从而达成固定转售价格垄断协议。

此外,2015年10月至2021年6月期间,针对公立医院、DSO客户(不含大型 DSO 客户)、普通民营口腔机构,当事人制定涉案商品在不同销售区域的转售指导价,并通过面对面告知、电话、微信、电子邮件等方式将价格信息传达给经销商,要求经销商不得低于指导价进行销售,在微信群中向经销商传达价格政策,从而达成限定最低价格垄断协议。

2015年至2020年期间,士卓曼还先后采取包括监控经销商销售价格、制定价格管理制度、处罚低价销售经销商等方式,强化垄断协议实施。

处罚决定书指出,本案中,当事人与交易相对人之间没有股权、实际控制权等关联关系,与交易相对人达成并实施的固定转售价格和限定最低价格垄断协议,排除、限制了市场竞争。

其中,当事人固定转售价格、限定最低价格行为的主要动机是避免终端口腔机构寻找低价商品,并采取各种措施维持涉案商品高价,致使终端口腔机构和患者只能接受较高的垄断价格,妨碍了消费者从市场公平竞争中获得利益,不符合国家高值医用耗材领域改革的初衷,损害了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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