虚假广告案例:未经科学评估,冠以“孕妇”字样,孕妇化妆品品牌被罚5万元

2022-12-15 12:58

广告法

详细内容

根据《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规定,宣称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适用的化妆品为宣称新功效的特殊化妆品

违法典型案例 

违法事实:

 

经查明:20211119日,当事人为本案广告主,在天猫平台注册Dr.S**** 法国某某品牌旗舰店从事化妆品的销售,为提高网店的流量和观注度,当事人于2022328日在其天猫旗舰店网页中宣传“Dr.S****某某品牌法国孕产护肤专家”、“某某品牌Dr.S****孕妇隔离霜”、“某某品牌孕妇BB”、“某某品牌孕妇面膜”、“某某品牌孕妇橄榄油”“某某品牌孕妇气垫CC”、“某某品牌孕妇口红”,上述产品全部是国产普通化妆品,备案的产品名称分别为“Dr.S****某某品牌葡萄籽美丽肌颜防护隔离霜”、“Dr.S****某某品牌葡萄籽盈润肌蜜 BB 霜”、“Dr.S****某某品牌葡萄籽美丽心情水润蚕丝面膜”、“Dr.S****某某品牌清透抚纹橄榄油”、“Dr.S****某某品牌葡萄籽臻颜养护气垫CC霜”“Dr.S****某某品牌丝绒雾面唇膏 609浆果梅子色”。根据《化妆品分类规则和分类目录》规定,宣称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适用的化妆品为宣称新功效的特殊化妆品

当事人销售的产品均为国产普通化妆品,已进行了产品备案,且当事人也未对所售化妆品的是否具备孕妇和哺乳期妇女适用做过科学评估,冠以“孕妇”字样全为提高产品销售为目的,引人误解。以上广告内容虚假

上述广告为当事人策划与设计,20211227日,由当事人提供Dr.S****法国某某品牌旗舰店的账号和密码,以及当事人设计的文案,委托吴某某负责 Dr.S****法国某某品牌旗舰店版面广告的制作与发布,广告费用为13000元人民币。当事人于2022920日删除了上述包含虚假内容的广告宣传。

 

处罚结果:

 

当事人的上述行为,构成了发布虚假广告的行为

依据相关规定,决定处罚如下:

1、责令在相应范围内消除影响;

2、罚款50000      


来源: 美妆品牌合规指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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