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务侵占典型案例合集:虚构合同、截留公司货款、虚构供应商货款……

2022-07-01 16:30

反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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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职务侵占成为企业最为常见的舞弊行为之一,企业员工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窃取、骗取、侵吞等方式,将公司的财物据为己有,损害企业利益。本文摘取网上近期案例,望予以警示,职务侵占是广大从业人士工作中不可逾越的红线!


01仓配管私卖200多万轮胎、机油

金融界4月1日消息作为仓配主管的张某某将仓库内价值210余万元的汽车轮胎、机油私自出售。 据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披露,2020年11月至2021年4月,在短短的五个月间,张某某利用担任北京迅虎科技有限公司仓配主管的职务便利,将公司仓库内存放的汽车轮胎、机油私自出售后将款项用于网络赌博,涉案的轮胎、机油共计价值人民币逾216.94万元。北京市房山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处被告人张某某有期徒刑四年。


02事业部经理虚构合同,挥霍赃款68万

据金融界3月30日消息,一名普通的事业部经理,任职两年间虚构合同23份,骗取苹果手机132部、电脑5台,价值合计68万。张某平系原鼎翰文化股份有限公司(简称:鼎翰文化)银行事业部客户经理,工作职责是收集、整理银行等大客户的市场信息,促成大客户向鼎翰文化采购手机、平板电脑,并负责合同的签订、跟踪合同的履行、回款等。张某平在任职期间利用工作之余,通过虚构与客户达成的《设计制作合同》、《合同说明单》,骗取鼎翰文化采购人员信任,采购人员按照伪造的合同完成手机、平板电脑采购,并交付给张某平,张某平将手机、平板电脑低价销赃,所得赃款已被其挥霍。最终张某平因犯职务侵占罪,获刑一年八个月。


03业务员截留公司货款十余万

据福鼎新闻网3月28日消息,林某仕在福鼎市某公司担任业务员期间,利用负责葡萄酒销售业务及代收、催收货款的职务便利,收取货款后予以截留,并伪造或重新开具赊欠货款的售货清单交由该公司财务人员入账,先后非法占有该公司货款共计132,560元。日前,福鼎法院审结该起职务侵占案,依法判处林某仕有期徒刑十个月。


04副总经理虚构供应商货款侵占公司款项

据企业反舞弊公众号3月12日消息,叶某入职广东某阳通信设备有限公司,担任该司副总经理。2013年底至2015年初,叶某利用其负责公司市场营销、项目招投标、物料采购,主持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工作等职务便利,多次虚构支付相关供应商货款的事由,使用费用报销单从公司财务支取现金,侵吞公司款项共计2,942,690元。最终叶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


05法人虚列支出侵占公司资产300多万

据金融界2月23日消息,北京滴滴打球管家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经理及法定代表人穆某、许某佳利用职务便利,在未征得公司其他股东同意的情况下,采用虚列支出的方式,将滴滴打球公司账户内齐某出资款中的300万元,通过第三方公司先后倒账至二人名下银行账户,随后,许某佳以个人名义将上述300万元借予姜某。日前,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作出终审判决,判处穆某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许某佳有期徒刑两年十个月。


06销售经理职务侵占225万元

据云头条公众号1月7日消息,杨某某在中兴公司担任政企网的销售经理,主要负责寻找客户,销售中兴公司的产品。任职期间,杨某某找到客户谈好价格后,违规向中兴公司申请特价提货,并与中兴公司总分销商四川长虹佳华信息产品责任有限公司成都分公司(以下简称“长虹佳华公司”)的业务经理文某联系,由长虹佳华公司将货物高价销售给代理商,中间的差价扣除手续费之后作为好处费转给杨某某指定的银行账户。根据统计,杨某某用此方式获利的项目有中电30所信息化及下属公司集成等项目,杨某某获利2,249,777元人民币。最终,杨某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十个月。


0790后出纳侵占2300余万元

据黑龙江省高级人民法院公众号1月6日消息,厉某是一名“90”后,在某房产公司任出纳。为过上富有生活,竟然侵吞公司财产2300余万。从2020年1月起,厉某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通过伪造银行对账单、对账凭证、私自开设公司账户网银(U盾)等方式,陆续将公司账户内收取的售房款转移到自己银行卡中。截至2021年2月中下旬,厉某侵占公司售房款共计近2321.47万元。所得赃款,均被其用于赌博、挥霍及日常花销。最终,厉某因犯职务侵占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十个月。


【普法课堂】企业职务侵占、受贿罪最高可判无期徒刑

通过上述案件,我们不难发现,触犯职务侵占罪的主体主要集中于企业主要负责人以及其他核心部门工作人员,他们通过隐瞒收入、虚构支出、直接侵占保管的财产等方式,将公司财物非法占为己有,此行为不但违反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给公司造成重大损失,同时,也可能涉嫌刑事犯罪、失去自由。法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此提醒广大从业者,以案为鉴、警钟长鸣!

来源:金融界、企业反舞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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