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红探店成隐性广告诱导消费 怎样为探店视频划定红线

2026-02-11 17:00

广告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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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红探店成隐性广告诱导消费 怎样为探店视频

划定红线

来源:央视网

如今,打开手机刷短视频,跟着网红博主“云探店”,已经成为不少人寻找美食、安排周末出行的“指南针”。视频里,博主们主推“本地人私藏”“性价比天花板”然而,所谓的“真诚分享”实际上可能是精心设计的“剧本”,消费者到店后发现根本不是推荐的那样,这不禁让人怀疑,到底哪些推荐是真?哪些是假?

贵州省安顺市紫云苗族布依族自治县检察机关日前就办理了一起特殊的公益诉讼案件。他们通过一条线索顺藤摸瓜,揭开了一家文化传媒公司流水线式制造“隐形广告”的内幕。那么针对这些问题,消费者该如何辨别?又该怎样为探店视频来划定红线?

此前,紫云县检察院接到一条特殊线索,一位消费者在短视频平台上看到本地博主推荐的火锅套餐,视频里色泽红亮的牛肉和博主夸张的吃相吸引他下了单。可到店一看,食材分量缩水,口感平平无奇,于是他向“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反映了情况。

紫云县人民检察院负责公益诉讼的检察官助理黄萍回忆,正是这条线索,让他们揭开了当地探店乱象的冰山一角:

当时我们接到来电,说有商家探店博主分享的美食视频,消费者去消费后发现与视频不符,觉得自己受骗了。我们收到举报后,就去了解这个视频账号的相关情况,发现这是一家我们当地的文化传媒公司在运营。

黄萍向中国之声介绍,他们在初查中发现,消费者绝非偶然“踩雷”,这背后是一场有组织、规模化的商业营销。涉事的文化传媒公司从2023年起,系统化运营了9个探店账号,发布了4600多条视频,其中仅美食类就超过3200条。

这些视频有着惊人的相似度:“性价比天花板”“偷偷告诉你”,这些高度标准化的话术模板,被批量复制在不同的店铺身上。

黄萍:分享的每一条视频都是商业宣传,但是没有带广告标识的字样,这样会让消费者不知道是个人感受的分享,还是带有商业性质的宣传。

据了解,在接受调查初期,涉案的文化传媒公司还辩称这不是广告费,而是相关视频的制作费。

黄萍:他特别强调就是真实感受,避开资金往来的事情。在我们的追问下,才谈到说这种合作有一定的用于制作视频的费用。

黄萍介绍,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规定,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者服务,并附加购物链接等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应当显著标明“广告”。

但在实际操作中,这些视频往往刻意规避“广告”标识,不仅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扰乱了市场竞争秩序。检察官们深入挖掘了该文化公司与商家之间的深层往来,终于在资金流水中找到了铁证。

在证据面前,涉案的文化传媒公司负责人终于承认了未依法标注广告的违法行为。检察机关明确指出该行为违反了法律规定,还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与选择权,并构成了不正当竞争,破坏了健康的市场生态,要求其立即全面整改。同时涉事商家主动联系权益受损的消费者,退还了相关费用。

公益诉讼的目的从不止于惩处。紫云县检察院深入剖析案件暴露的监管盲区与社会治理短板,决定以诉前检察建议推动治理工作。此外,紫云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也成立工作专班,执法人员对全县30余家重点餐饮商家、文化传媒公司及知名探店博主进行全面排查,对查实的未标注广告、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依法予以约谈、责令限期整改。黄萍提醒消费者,日常生活中遇到此类问题,在向市场监管部门投诉的同时,也可以打开“益心为公”志愿者检察云平台进行线索举报。

当“探店”变“广告”,吃货的信任该何处安放?

来源:文汇网

对于吃货而言,刷短视频、跟着美食博主探店打卡,早已成为日常。但手机屏幕前色泽诱人的菜品、博主夸张的好评,究竟是真实的内容创作,还是精心包装的商业广告?

近期,某地检察机关就受理一起案件:消费者刷到本地博主力荐的火锅套餐,视频里牛肉红亮诱人,博主吃得赞不绝口。可到店消费后却发现,食材分量严重缩水,口感也平平无奇。经调查,该博主账号由本地文化传媒公司批量运营,这类探店视频本质都是商业宣传,却全程未标注“广告”字样,用“体验分享”的外壳,掩盖了推销商品的实质。

根据《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通过知识介绍、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推销商品或服务,并附加购买方式的,广告发布者必须显著标明“广告”。但现实中,有视频刻意规避标识,用模糊的“探店”“测评”名义混淆视听,既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也让诚信经营的商家陷入不公平竞争,扰乱了市场秩序。

纵观短视频行业,头部美食博主多有成熟的变现渠道,广告合作、内容分成足以支撑收益,无需刻意包装广告;即便部分评测带有主观倾向,也极少在食材、分量等核心信息上“颠倒黑白”。笔者曾关注的一位美食博主,因探店某老字号饭店体验与一些网友反馈不符,特意点外卖二次测评,发现菜品口味确实有差异后及时向粉丝解释,也体现了行业内的自律意识。

反观一些中小博主,变现渠道相对单一,部分人便选择模糊广告与正常内容的界限,靠“伪装探店”牟利。要遏制这类乱象,除了平台强化审核、监管部门加大执法力度外,重点还是发挥行业自律的作用。此外,广大网友和消费者的辨识力也在逐步提高,好不好吃,一试便知。说到底,美食的口碑从不存在于滤镜里。消费者的每一次“用脚投票”,都是对虚假探店最直接的抵制,也会倒逼行业回归真实。

长沙雨花检察公益诉讼为“隐性推广”亮红灯

来源:法治日报-法治网

□ 本报记者 阮占江 帅标

□ 本报通讯员 汤丽旸

湖南省长沙市是知名美食之都,雨花区作为长沙的交通枢纽,常是食客探寻美味的“第一站”。随着短视频平台兴起,各类“探店”视频在吸引流量的同时,也隐藏着不规范的风险。一些看似真实的体验分享,实为未标识的“隐性商业推广”,不仅误导消费者选择,也扰乱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

近日,雨花区人民检察院在某短视频平台以“雨花区美食”为关键词展开抽查,发现随机抽取的23个探店视频均未标注为广告。这些视频以体验分享、消费测评等形式呈现,附有店铺定位和团购链接,但背后实为博主通过订单核销获取佣金。部分团购评价中,还出现消费者反映遭遇区别对待、菜品与宣传不符等问题。

针对调查发现的问题,检察机关与相关行政职能部门多次磋商,推动其依法履职。职能部门迅速对23家涉案餐饮店开展现场检查,约谈两家MCN机构及相关“探店达人”。目前,相关视频已基本完成整改,或已下架,或已显著标明“广告”字样。2025年9月10日,雨花区市场监管局在全市率先发布《致雨花区“探店达人”餐饮广告的提醒书》,进一步明确规范要求。

“无偿分享与商业推广的界限必须清晰。”该案承办检察官指出,“根据广告法及《互联网广告管理办法》,通过体验分享等形式推销并附加购买链接的,应当显著标明‘广告’。这是保障消费者知情权的基本要求,也是维护市场秩序的重要保障。”

下一步,雨花区检察院将持续深化公益诉讼职能,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推动对新兴广告业态的常态化规范治理,以法治力量筑牢消费信任防线,营造清朗的网络消费环境。

来源:久洋之法料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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