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 | 直播间这种价格玩套路?被处罚!

2024-11-06 11:52

合规管理

详细内容

写在前面: 

个别经营者为了提高销量,在直播时使用话术,以虚假或引人误解的价格开展经营活动,这种做法违背了诚实信用原则,导致消费者的误解,诱骗消费者与其进行交易,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明文禁止的价格欺诈行为。

提醒广大网络直播营销者:要加强对促销规则事前审查,不玩套路,禁止虚假折扣,价格欺诈、虚假满减承诺,价格先升后降等违法行为,切实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堂(广州)商贸有限公司价格欺诈案 

 2024年6月17日,番禺区市场监管局对*堂(广州)商贸有限公司直播时实施的“价格欺诈”行为,作出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违法事实 

经查,当事人于2024年3月21日在其拼多多平台店铺“南京同仁美白祛斑店”的直播间销售“55g南京同仁堂科婷美白祛斑霜”时,直播间对话框显示,上述产品一瓶价格为“新客价29.3元”,当事人的主播宣称,下播后就恢复到98元/瓶。自3月21日主播下播后至4月11日被检查时止,上述化妆品并未恢复到98元/瓶的价格进行销售。

 

处理结果 

当事人行为属于价格欺诈行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第四项、《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九条第四项的规定。番禺区市场监管局依据《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七条和第十八条相关规定,对当事人作出责令改正价格违法行为和罚款5万元的行政处罚

 

相关法律法规

《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四条规定

第十四条 经营者不得有下列不正当价格行为:

(一)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二)在依法降价处理鲜活商品、季节性商品、积压商品等商品外,为了排挤竞争对手或者独占市场,以低于成本的价格倾销,扰乱正常的生产经营秩序,损害国家利益或者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三)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哄抬价格,推动商品价格过高上涨的;

(四)利用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五)提供相同商品或者服务,对具有同等交易条件的其他经营者实行价格歧视;

(六)采取抬高等级或者压低等级等手段收购、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变相提高或者压低价格;

(七)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牟取暴利;

(八)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其他不正当价格行为。

 

《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第十九条的规定

第十九条 经营者不得实施下列价格欺诈行为:

(一)谎称商品和服务价格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

(二)以低价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以高价进行结算;

(三)通过虚假折价、减价或者价格比较等方式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

(四)销售商品或者提供服务时,使用欺骗性、误导性的语言、文字、数字、图片或者视频等标示价格以及其他价格信息

(五)无正当理由拒绝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价格承诺;

(六)不标示或者显著弱化标示对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不利的价格条件,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

(七)通过积分、礼券、兑换券、代金券等折抵价款时,拒不按约定折抵价款;

(八)其他价格欺诈行为。

来源:广州市场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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