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交电商“斑马会员”相关公司涉嫌传销被法院冻结3000万元

2020-07-01 14:31

电子商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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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久前,中新观察在中国裁判文书网注意到一则题为《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杭州迅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酷梨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云庭网络营销策划有限公司非诉保全行政裁定书》(以下简称:《行政裁定书》)。


  杭州迅兰公司因涉嫌传销被冻结100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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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据该《行政裁定书》显示,湖南省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在查处被申请人杭州迅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酷梨科技有限公司、广州云庭网络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涉嫌传销一案中,为防止被申请人转移或隐匿违法资金,于2020年4月23日向本院提出申请,请求对被申请人杭州迅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在支付宝(中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立的结算账户(账户名为杭州迅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内的资金10000000元、被申请人杭州酷梨科技有限公司在支付宝(中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立的结算账户(账户名为杭州酷梨科技有限公司)内的资金10000000元、被申请人广州云庭网络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在支付宝(中国)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开立的结算账户(账户名为广州云庭网络营销策划有限公司)内的资金10000000元予以冻结,以上冻结期限为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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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图来自:中国裁判文书网


  今年6月4日,中新观察注意到,中国裁判文书网就发布《申请人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送来申请保全的广州云庭网络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杭州迅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酷梨科技有限公司名下财产保全案件结案通知书》,该通知书由汉寿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发给广州云庭网络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杭州迅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杭州酷梨科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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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眼查显示


  据天眼查显示,杭州迅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是知名社交电商平台“斑马会员APP”的运营公司,该公司成立于2018年8月29日,注册资金为1000万元,实缴为0,2019年12月30日,中国裁判文书网发布题为《通山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与被申请人杭州迅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浙江格家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浩际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杭州昊垠网络技术有限公司财产保全一案》,但是该文书以“人民法院认为不宜在互联网公布的其他情形”为由不予公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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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据天眼查显示,广州云庭网络营销策划有限公司成立于2019年7月5日,注册资本为5000万元,实缴为0,黄运柱担任该公司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而杭州酷梨科技有限公司成立于2016年4月21日,闵静芹担任执行董事兼总经理,该公司于2020年6月8日注销。从股权关系来看,3家公司没有任何关联。


  据悉,社交电商斑马会员涉嫌传销的质疑从未中断过。公开信息显示,斑马会员的前身是环球捕手,事实上,早在2017年斑马会员的“前身”环球捕手就曾因其三级分销模式涉嫌传销被微信官方封号,而“环球捕手”也因涉嫌传销而被国内多家媒体报道。


  多家媒体报道斑马会员涉嫌传销


  今年3月,中国质量新闻网发布题为《斑马会员被质疑涉嫌传销的背后 》,该新闻报道显示,注册成为斑马会员后10天之内,推销出25个礼包(一个礼包商品价格399元或499元),这25个礼包,可以由25人购买,也可以由一个人购买25个,也就是营业额要达到10000元。如果按积分算,就是每卖出一份礼包(或发展一个会员)就有4分成长积分,当成长值达到100分,就达到服务商级别。这时,你还可以获得平台给到的400金币(1金币等于1块钱)和600元现金奖励,相当于获得1000元钱的奖励收益。


  在中国质量新闻网之前,去年8月6日,每日商报报道的《拉人头、多级获利、投资399元轻松月入3万?斑马会员是传销吗?》一文,直指斑马会员收益管道层级最高达6级,严重涉嫌传销。同年8月28日,北京时间发布《“环球捕手”被封禁这753天 变身“斑马会员”:2月赚5万 疑涉传销》一文,该报道称,斑马会员创始人“李潇”,与2017年因疑涉传销被微信封禁的环球捕手CEO“李潇”是同一人。


  此外,据网经社电子商务研究中心发布了《2019年度中国电商平台消费评级数据报告》显示,2019年度“斑马会员”共获得12次消费评级,均获“不建议下单”评级,此外,“斑马会员”存退款问题、发货问题、商品质量、网络售假、虚假促销等问题。


  去年11月,一则题为《社交电商接连陷入“溃败”:斑马会员被传跑路》的消息将“斑马会员”推到舆论的风口浪尖。据悉,去年双11期间销售突破10亿的斑马会员就卷入疑似跑路的传闻,而据杭州市西湖区检察院官方微信号发布消息称,周某某在担任杭州某公司财务总监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多次侵占公司资金共计2.6亿余元,用于个人赌博。经确认,周某某系新晋电商斑马会员的运营方杭州迅兰电子商务有限公司的财务总监。


  分销类社交电商将迎来强监管与行政处罚


  一直以来,采用多级分销的社交电商成为媒体与监管的重点。类似斑马会员的社交电商一方面,通过社交扩大粉丝效应,收取一定会员费,赠送有“门槛”的大礼包,用户想赚回来就需发展下线,拉更多的新用户进来,实现用户数量裂变;另一方面,将存量用户圈层化,用户在平台消费“低性价比”产品,带来流量的同时,也提高了平台的GMV。


  另外一方面,对于斑马会员内部而言,拥有着一套完善的套话体系,用户加入会员后,会被邀请加入到会员群进行学习,比如对外不能说“买399元的东西才能成为会员”、“发展下线有分成”等语句,要重点强调成为会员后的实惠,并将“发展下线”的说法替换为“分享新会员”,以避免被人认为是入门费和拉人头。也正是因为这一套成熟的话术,在规避法律风险之后,外界对“传销式”电商的定义模棱两可。


  但是,社交电商绝不是法外之地,今年两会以来,全国人大代表与政协委员就对社交电商加大监管力度提出议案。此外,新华网、人民法院网等权威媒体发文《警惕社交电商异化为非法传销》。


  而据相关地方监管部门执法人员表示:“由于社交电商活动主要集中在线上,涉及人员广,而且其通过会员不断发展下线来引流的机制,本身与传销有一定的相似之处,再加上专门针对社交电商的监管法规尚未出台,所以这些都给市场监管带来了难度。但是,难监管并不意味着不监管,难监管更要管得住。一旦他们触碰到了法律的红线,监管部门也是毫不手软地出手打击。”


  “随着中国互联网流量红利枯竭、互联网巨头垄断,中小商家流量枯竭,拉新乏力,成本增加,发展“死忠粉”日益替代拉新,成为零售商们的头号战略目标。”据业内人士透漏:“社交电商的兴起,无疑让会员经济又有了新的‘落脚点’,为规避法律风险以及阻止羊毛党,越来越多社交电商推介平台会员制,只是,对于尚处于追求裂变的社交电商而言,会员经济有可能只是再度收割韭菜的一种手段。”



来源: JackeyLove 中新融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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