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专家参加学术会支付住宿费、机票费,械企被认定商业贿赂

2025-10-24 10:54

商业贿赂

详细内容

山西某三甲医院高值耗材供应商为提升产品销量,邀请医院神经外科3名医务人员及1名家属参加学术会议,以支付住宿费和往返机票费形式贿赂相关医务人员。

市监局认为上述行为属于“贿赂交易相对方的工作人员”处以20万元罚款。

处罚信息显示,当事人于2021年1月经招标程序成为某三甲医院医用高值耗材供应商,为某三甲医院神经外科提供脑脊液分流管及附件、颅颌面固定系统、腰椎外引流及监测系统、脑室外引流及监测导管、体外引流及监测导管等医疗耗材,2021年至2023年销售额分别为1070909元,2875750.5元,2973913.5元。

当事人为增加产品知名度,提升产品销量,于2023年2月16日至19日邀请某三甲医院神经外科3名医务人员及1名医务人员家属,参加了中华医学会神经外科学分会第二十次学术会议(CNS2023),会议地点在海南省海口市,当事人以支付住宿费和往返机票费形式贿赂相关医务人员,其中支付往返机票费用7840元,支付2个房间3晚的住宿费用6000元,共计13840元。 

山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2019修正)》第十九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第二十八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2021修订)》第二十八条第二款,责令当事人改正,并处20万元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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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信用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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